往期阅读
当前版: 05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文明遛狗别掉“链”

  □李振南

  5月1日起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明确规定,遛狗不拴绳或不佩戴犬牌将涉嫌违法。第一次发现,狗主人将会被处以罚款;第二次或更多次发现,狗主人将会面临高额罚款或者没收犬只的惩罚。对于众多“铲屎官”来说,“遛狗不拴绳违法”无疑是一把监管利剑。可以预见的是,这项法规实施后,各地养犬管理力度必然会加大,处罚也会越来越重,遛狗更不能像过去那样任性了。

  当然,有句话叫“徒法不能以自行”。如今,这项法规已经实施将近半个月了,但笔者发现,身边那些“铲屎官”们的改变似乎不太大,原来不拴绳的如今照样不拴。当然,如果非要说有那么一点儿改变,那就是很多原本连绳子都不带的如今总算是带上了绳子,但恐怕也只是装装样子,既没有拴在狗的身上,也没有拴在自己心上。

  拴个狗绳不过举手之劳,咋就这么难?因为狗主人们总能找到不拴绳的理由。比如,狗是人类的伴侣,我家的狗不咬人。殊不知,狗虽然是主人的伴侣,却未必是其他人的伴侣;狗虽然不咬主人,却未必就不咬其他人。退一步说,即便有些狗确实不咬人,但有些人就是害怕狗,尤其是大型犬。再比如,狗狗在家憋了一天了,遛狗就是要给它们最大的自由,拴绳不仅限制狗的自由,也给狗主人带来不便。笔者认为,任何自由和方便都是有度和有序的,不能以牺牲他人的自由和方便为代价,更不能对他人的健康和安全构成威胁。不拴狗绳的狗主人是方便了,却也把麻烦和危险留给了他人。

  试想一下:你带小孩出门,一条大狗飞奔而至;你家老人出门遛弯,大型犬就在旁边狂奔。这种情况是不是光想想就害怕?近年来,遛狗不拴绳引发的安全问题屡见不鲜,不仅给当事人带来危险,也给狗主人带来损失。2018年8月,成都一条未拴绳的德牧扑倒并咬伤了一名少年,狗主人被拘留罚款;2019年8月,成都发生一起“狗撞人致9级伤残”事件,最终两名狗主人分别赔偿11万元和3万元;2020年8月,佛山一名老人被无人牵引的宠物狗牵引绳绊倒,送医后抢救无效去世,狗主人需承担民事责任。上述这些问题,其实只要给狗带上头套、系好绳子就能避免,为什么就不能防患于未然?

  文明是文明社会的通行证,文明养犬自然不能掉“链”。对狗主人来说,某天遛狗拴绳或许不难,难的是每天都如此,更难的是把法律装在心里、把别人的安危放在心上。狗主人是文明养犬链条上最重要的一环,希望各位“铲屎官”们都能文明遛狗别掉“链”。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在老百姓眼中,交通强区绝非修桥筑路那么简单,不仅要“走得了”,更得“走得好”~~~
~~~
~~~
~~~
~~~
~~~
~~~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国内新闻·广告
   第04版:云上103
   第05版:评论
   第06版:乡村振兴
   第07版:国内国际新闻·广告
   第08版:地方盟市
打造高质量交通强区
平流无石有沉沦
让运动成为习惯
■辣语
文明遛狗别掉“链”
用活本土红色资源 抓好党史学习教育
35岁是“门”不是“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