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十三五”期间包头市四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劣五类水体消除率100%,优良比例达75%,优于考核目标25个百分点。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极差比例30%,优于考核目标10个百分点。累计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82个,面积达331.2平方公里。其中一级保护区7.2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196.4平方公里,准保护区127.6平方公里。
包头市将围绕落实重点流域包头段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专项规划,坚持“三水”统筹,污染减排、生态扩容并重,断面水质保“优”消“劣”并举,以河湖为统领推动包头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