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函
因公司本届董事、监事任期届满、法定代表人亡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内蒙古中富罕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章程》之规定,现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请公司董事会在收到本函之日起十日内召集、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
本次临时股东会议题为:
一、选举新董事;
二、选举新监事;
三、修改公司章程。
请公司董事会自收到本提议起十日内召集,逾期不召集视为董事会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召集、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职责。
提议人:江苏三维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