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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护航生态修复

  □本报记者  白丹

  在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工业园区内,东康西线15公里处南侧坡地上,有一大片绿意盎然的林子。这片林地有一个特别的名字——“检察公益林”,是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院打造建设的鄂尔多斯市首个检察公益林,这个基地是我区多个检察公益林基地之一。

  检察公益林基地承载着补植复绿、社会实践、社区矫正以及形象化展示等多重职能,已经成为检察机关践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保护的实践样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打造检察公益林基地约2.6万余亩,包括呼和浩特市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主题公园288亩、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公益林1359亩、牙克石生态修复基地1500亩……

  2020年10月,阿拉善额济纳旗检察院提起全区首例涉及胡杨林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王某在自家菜地焚烧杂草期间,引发火灾,虽经紧急扑救,仍导致额济纳胡杨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国有林地失火面积达73.9亩,其行为涉嫌失火罪。检察机关经过鉴定,确定了被损毁灌木林的经济价值,商请林草部门出具了恢复方案和验收标准。鉴于违法行为人系建档立卡贫困户,赔偿能力有限,系过失犯罪且愿意积极履行生态修复责任,经综合考量,检察机关提出异地补植复绿150亩灌木林地,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

  针对受损生态环境因客观不能修复、不易修复的情况,检察机关根据相关规定:无法完全修复的可以准许采用替代性修复方式,探索利用检察公益林基地进行异地替代性的修复,而异地替代性的修复也成为检察公益林基地建设的推手,实现了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教育一片群众的目的。

  近年来,我区检察机关发挥“刑事打击、民事追偿、行政监督”等生态保护职责,办理了大量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涉生态环境民事和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检察公益林基地的外延也在不断扩大,与此同时,检察机关更加注重开发检察公益林基地的社会功能,使更多人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耳熟能详。

  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后,热电厂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将曾经灰尘漫天的贮灰场,改造成了绿树覆盖的生态修复主题公园。阿尔山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林业和草原局共建“生态修复基地”,集生态司法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为一体。科左中旗检察院与旗林业和草原局协调沟通后,直接在乌斯吐自然保护区设立了“公益诉讼生态保护林”,切实提升群众参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意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公益林,更是兼具补植复绿功能区、社区矫正区、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区等多个功能区,成为了周末假期的踏青之所。

  这些检察公益林基地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最好的名片。今年,内蒙古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和“守护北疆草原林地”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公益诉讼检察官将充分发挥“三检合一”办案模式在保护生态环境中的作用,努力把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生态文明社会治理效能。在此节点上,更多的检察公益林基地将承载惩治犯罪、保护生态、警示教育等积极作用,成为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的一道亮丽检察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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