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引导侦查取证,提高案件质量。“捕诉合一”后,该院检察官积极引导侦查取证,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查起诉环节。承办人提前熟悉案情提出详细的取证意见,将证据收集中存在的问题都解决在侦查环节,减少“两退三延”,从根本上缩短刑事诉讼的周期。
二是积极构建和完善刑事案件诉前主导机制。针对疑难复杂案件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021年提前介入案件15件,为侦查人员提供取证方向和专业化引导。在审查逮捕、起诉阶段认真审阅案卷,吃透、吃准案件证据,严格控制退回补充侦查甚至二退、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比例,规范退查案件审批流程。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建立退回补充侦查引导和说理机制。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工作,减少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程序,缩短办案时间,节约司法资源。
三是内部机构改革助推检察专业化。设置专业化办案组,按照案件类型确定办案组。同时,对案件进行动态监控,根据类型、数量、疑难复杂程度变化情况,及时对办案组和案件分类进行调整。(孙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