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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取暖季” 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本报记者  白丹

  “您家的煤好用吗?”“挺好的,有了它我屋里一点儿也不冷了。”赤峰市红山区文钟镇三道井子村一组五保户村民孙凡英高兴地和督查组的工作人员说道。

  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和赤峰市委相关要求,近日,赤峰市纪委监委成立6个督查组,分赴12个旗县区开展保障城乡居民温暖过冬监督检查。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重点了解脱贫户、边缘户和低保户的取暖用煤保障情况,检查各旗县区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纪委监委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我们利用‘三务’公开栏将‘平价煤’政策及群众用煤需求统计情况进行了公示,同时组织有购煤意愿的农牧民到供暖公司集体考察‘平价煤’,在其认可‘平价煤’质量的情况下,组织工作人员运煤,确保群众真正用上‘暖心煤’。”阿鲁科尔沁旗巴拉奇如德苏木负责人说道。

  巴林左旗有关负责人介绍,“我们通过政策宣传、解读,将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有关政策传达给农牧户,并开展了3次大规模普查工作,共有2424户农牧民有购煤意愿。目前,我们已经全部完成煤炭运输及发放工作。”

  “我们对全县供热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了2轮次监督检查,下发了相关提醒函30份。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就燃煤储备、故障隐患排查等问题进行研判分析,压紧压实相关部门主体责任。”林西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围绕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持续跟进监督,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问责,保障城乡居民温暖过冬。

  元宝山区五家镇北台子村一组村民付迎春向督查组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镇上的干部和村干部都给我们讲过‘暖心煤’政策,今年煤价这么贵,我们还能买到价格这么便宜的煤,心里特别感谢党和国家的好政策,希望明年还能有这样的好政策。”

  目前,市纪委监委保障城乡居民温暖过冬监督检查工作仍在进行中。督查组将进一步督促职能部门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做实做细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在供热和冬季取暖用煤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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