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交房即交证”试点是赤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继“全市通办”之后推出的又一项便民举措,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之举,标志着赤峰市新建商品房进入了“交房即交证、群众早安心”的新时代。既从源头上帮助居民解决了购房后拿证滞后所导致的落户、子女入学、融资贷款等方面的问题,又促使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开发建设,■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 推动了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赤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首个“交房即交证”的试点成功,得益于该市自然资源、住建、税务部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的沟通协作、数据共享。据了解,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由该市自然资源局牵头,测量成果共享;由住建部门牵头申请联合验收,住建部门通过信息共享、业务联办、限期反馈等方式,将验收申请共享至相关部门限期审查,完成验收;由税务部门负责加强开发企业的日常税费征收管理,开通网上缴纳税费;配合不动产登记部门及时做好购房业主契税和相关费用征缴工作。在交房交证阶段,开发企业根据项目进度和达到交房条件的时间,提前将收房通知、转移登记、契税申请材料清单及维修资金金额及缴存方式及期限等一并告知购房人。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企业在承诺办结时间内加快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取消所有不符合登记条例的前置条件,能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并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实行交房与转移登记联动。把登记窗口前移至交付现场,既可以在交房现场发证,也可以由房地产企业统一代领后,预约批量办理;还可以先发电子证照,后邮寄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