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要求, 自治区公安厅法制总队为日常办事机构,及时了解重点乳品企业的法治需求,并向各警种部门、各地公安机关交办相关事项,帮助企业严控合同签订、股权变更、资产重组、对外租赁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对于重点项目,做到提前介入、法治先行、保障有力,以法律视角帮助企业开展可行性论证,及时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咨询意见,为企业合法经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为嫌疑方的案件,公安机关依法谨慎采用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性强制性措施,并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为受害方的案件,公安机关要快速受理、快速侦办、快速挽损。符合治安调解条件的,要加强调解,争取以最小成本快速处理纷争。
方案还要求,公安机关要坚持送法进企业,不断提高企业和职工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有效规避风险的能力。执法办案中,发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送执法建议,帮助企业堵塞预算管理、经营管理、资金资产管理、劳动用工管理等方面的漏洞。
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服务保障乳业振兴职能作用,推动方案实施,4月1日,自治区公安厅与10家重点乳企代表召开第一次座谈会,对方案进行解释说明,明确联络对接渠道和服务保障内容。
自治区公安厅将持续开展执法监督,加快重点涉企案件办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涉案财物处置工作,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