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2022年2月25日正式发布的《信访工作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最新制度成果,是我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纵深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更好适应形势变化任务需要的主动之举、应有之意,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和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是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重要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系统回答了信访工作是什么、信访形势怎么看、信访工作怎么干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总结了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的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
《条例》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制度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条例》把“坚持人民至上”作为信访工作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进一步明确了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切实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才能把信访这个“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做实做好。
《条例》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制度依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注重源头预防,夯实基层基础”,本意上就是在强调社会治理。《条例》把“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作为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和要求,目的就是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不断夯实社会治理的群众基础。
《条例》是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的重要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条例》围绕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职责任务、处理程序、监督体系等,进行了顶层设计、作出了具体安排,对于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提升信访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承担着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我们将肩负起、履行好这份职责使命,坚决守好祖国的“北大门”、首都的“护城河”,推动《条例》真正在呼和浩特落实落地。
一是抓好源头预防。思想上,要树牢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坚持源头治理,把重心放在事前、把功夫下在日常,做好防范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思想准备,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行动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信访形势分析研判、矛盾排查化解、风险评估预警等制度机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坚决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矛盾。
二是强化事要解决。要“减存量”。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矛盾纠纷,逐级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联包案机制,依法依规化解矛盾问题,全力维护群众合理诉求。要“控增量”。进一步压实基层责任,严把初信初访第一关口,发挥基层网格、社区作用,提升基层调解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杜绝矛盾升级扩大,确保不再产生新的信访事项。要“提质量”。严格规范信访办理流程,全面提升办理时效,严格把关办结质量,对所有信访事项实行销号管理,办结一件、销号一件,切实提升信访办理质效。
三是积极探索创新。以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契机,把信访工作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中,探索区域信访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要推动信访信息化。依托呼和浩特城市智慧大脑,加快构建首府大数据支撑的智能化体系,深入挖掘运用信访信息大数据资源,优化信访信息系统功能,加强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信访问题分析、预测和预警,提升信访工作信息化水平。要推动信访网格化。以“重塑首府基层治理的网格化体系”为重点,加快推进基层治理重心下移,全面激活镇、村、组三级网格,建立和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访网格体系,实现“人在网格中、事在网格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要推动信访制度化。深入推进市县乡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吸附、化解矛盾的能力,实现各层级与政府职能部门、纪检监察、政法、社会力量等“多位一体”整合,推动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奋进新征程,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责任如磐,使命在肩。呼和浩特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各项工作,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