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称,通辽市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主动回国,争取从宽处理。其家属必须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联系劝导其尽快回国说明情况。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主动回国并向辖区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据刑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通告强调,5月31日之后,无法提供正当理由或工作证明,拒不接受党委和政府、公安机关劝返仍然滞留境外的涉诈高危人员,将被依法采取相关惩戒措施。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提供隐藏住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