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出在“十四五”期间,全区各地将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和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下大力气加强农牧业污染防治,推进农村牧区环境整治,实现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农村牧区和农牧业是连接人与自然的主要纽带,更是全区各族人民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根基。如果农村牧区人居环境被污染,那城乡居民的“菜篮子”“米袋子”和“水缸子”安全就可能得不到保障。
全区各地要进一步增强对农村牧区环境保护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不能盲目追求产业发展“政绩”而不惜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也不能为了短期利益而吃祖宗饭、断子孙路,走浪费资源、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尤其对那些严重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项目,不管经济利益多么诱人,都要敢于说“不”。
期待各地以规划为契机,努力在整治和防治两方面下功夫,擦亮内蒙古的绿色底色,稳步提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为乡村振兴打基础,为乡情乡愁留有寄托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