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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矛盾化解牌”

  □李晗

  年轻夫妻因为家庭琐事一时冲动要离婚闹到法庭;邻里之间因为两句话恼羞成怒,大打出手闹到法庭……生活中这些原本经过简单调解即可消除的鸡毛蒜皮之事,一旦进入司法程序,不但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带来压力,而且还有可能引发信访或恶性事件。

  公正高效化解矛盾、定分止争,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责,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2021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深化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要求完善人民法院源头化解纠纷工作机制,建立分类分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路径,并对如何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纠纷层层化解作出了规定。诉前调解作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重要手段,是推动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向基层延伸,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落实诉源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诉前调解用时短、效率高,多部门联合作业,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协作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既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帮助其尽快从诉讼中解脱出来,投入正常的生产、生活中,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案结事了。诉前调解将各种纠纷消化在诉前,解决在根源,从而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因此,我们必须打好诉前调解这张“矛盾化解牌”,让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民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必须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才能保证调解结果的合法性、权威性和约束力。双方当事人觉得合情合理、公平公正,才会自觉履行协议。同时要注意,加强诉前调解,绝不是为了把案件推出去,诉前调解不能损害当事人的诉权。对于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要坚定不移贯彻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依法及时登记立案,坚决杜绝以调代诉、拖延立案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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