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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 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听取意见的公告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拟于7月进行再次审议。现将条例(草案)及说明全文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2年7月1日前反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薛中欣

  联系电话:0471-6655838、

  6600441(传真)

  电子邮箱:nmrdxzx@163.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3号

  邮政编码:010020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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