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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 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听取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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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拟于7月进行再次审议。现将条例(草案)及说明全文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2年7月1日前反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薛中欣 联系电话:0471-6655838、 6600441(传真) 电子邮箱:nmrdxzx@163.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3号 邮政编码:010020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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