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房屋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今年5月,我区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全区住建系统迅速对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安全隐患快查快改、立查立改,违法违规行为即查即纠,在百日之内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要求各级住建部门要在现有摸底排查数据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回头看”,加大数据复查复核力度,确保摸底排查准、数据复核准、安全鉴定准、管控整治实,尽快完善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四个台账”“四个清单”,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百日行动”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作用,加强会商研判,形成合力,及时解决“百日行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三个必须”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重点关注违规改建为经营性场所点位,坚决排除风险隐患,加快安全管控进度,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按照“一户一策、一栋一策”“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积极探索自建房解危办法,加快动态销号清零;全方位做好政策宣传和群众工作,不搞简单化、一刀切,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