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孙绍骋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林少春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张院忠、段志强、和彦苓、施文学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紧跟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步伐,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在立法、监督工作中充分体现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保障作用。要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多开展“解剖麻雀”式的调研,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要在遵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开高效率的会,开解决问题的会,全面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防止出现“三多、三少、三慢”问题。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做到业务工作和党务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