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公开听证会让3个官司迎刃而解。”日前,在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李某、权某等9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民事支持起诉案公开听证会现场,听证员杨旭感慨道。
今年6月,李某、权某等9位务工人员就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向松山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经查,2020年,华某公司将生产线喷漆工程发包给陈某、董某,后董某又将该工程分包给张某,张某通过招聘广告找到李某、权某等人进行施工作业。今年2月,该工程竣工后,张某支付了大部分工程款,尾款5.6万余元一直未付。
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分包人张某提交了2021年6月法院作出的关于张某与董某承揽合同纠纷的民事判决一份,证实董某应支付张某工程款13万余元,董某未履行判决支付义务,故张某以此为由拒付工人薪资。承包方董某提交了今年1月起诉张某工程质量纠纷的起诉状及法院立案受理通知书,证实其未履行支付张某工程款是因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目前,该案尚未审结。
一个喷漆工程竟然涉及3个官司!对此,松山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劳动执法监察人员、法官、律师从不同专业角度释法说理,让当事各方充分表达诉求。在听证过程中,检察官抽出最关键的“线头”:工人工资的支付和工程质量问题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问题,建设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不得以工程数量、质量、造价存在争议为由,拒绝支付工人工资。经讨论,与会听证员一致认为,工程若有质量问题应追究管理者的责任,华某公司、陈某、董某、张某作为工资支付义务方应该给付李某、权某等9名务工人员劳动报酬,该案完全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条件。
最终,李某、权某等人的劳动报酬得到了支付。陈某、董某、张某三人也表示,对已判决生效的承揽合同纠纷初步达成执行和解,对正在审理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纠纷达成共识,并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