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享受政策企业(单位)所在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
(2)参保企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3)参保企业(单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
(4)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未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符合当地环保政策。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2.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比例是多少?
答: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单位),按照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返还。其中: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为50%;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比例为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3.如何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答:企业(单位)银行账户等信息完善的无需申请,通过“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单位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通过信息比对未筛查出来的参保企业(单位),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进行申请,无需上传营业执照等材料。
4.申请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企业(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2年以上;
(2)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统筹地区,且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申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统筹地区,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可以申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3)享受政策主体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未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符合当地环保政策。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5.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答: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单位)按照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6.如何申请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答:企业(单位)银行账户等信息完善的无需申请,通过“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精准发放补助资金。通过信息比对未筛查出来的参保企业(单位),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进行申请。
7.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企业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可以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
(1)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招用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个月以上。
(2)企业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企业申请时个人失业保险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3)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招用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并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个月以上。
招用上述人员的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8.一次性扩岗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招用的符合条件人员每人1500元标准进行补助。
9.如何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
答:企业银行账户等信息完善的无需申请,通过“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补助资金。通过信息比对未筛查出来的参保企业,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进行申请。
10.领取技能提升补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时企业职工正常参保缴费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或者失业人员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
(2)取得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中查询到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3)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申领。
每人每年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11.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1000元;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1500元;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2000元。
12.如何领取技能提升补贴?
答: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自治区范围内的人社综合柜员窗口进行申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需携带原件;
(2)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进行申领;
(3)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进行申领;
(4)通过蒙速办手机APP内蒙古人社服务栏目进行申领。
各盟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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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名称
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
包头市就业服务中心
呼伦贝尔市就业服务中心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赤峰市就业服务中心
锡林郭勒盟就业服务中心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鄂尔多斯市就业服务中心
巴彦淖尔市就业服务中心
乌海市就业服务中心
阿拉善盟就业服务中心
满洲里市就业服务中心
二连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奈伦国际B座二楼服务大厅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劳动大厦二楼就业失业服务区
呼伦贝尔市新城区巴彦托海路民生大厦一楼失业保险窗口
乌兰浩特市乌兰西大街民生大厦
通辽市科尔沁区明仁大街中段金凯大厦4楼401室
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8号一楼服务大厅
锡林浩特市北京路169号锡盟政务服务中心3F-A15窗口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区永安路中段人社大楼五楼505、506办公室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国泰商务广场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人社综窗、D209、210室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
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大道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5-B12窗口
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306室、阿拉善盟政务服务中心一楼7号综合窗口
满洲里市树林街2号青年创业场307、309室
二连浩特市康宁路88号
联系电话
0471-5181308
0472-6169352
0472-6169351
0470-8230136
0482-8237779
0475-6390927
0476-5891528
0479-8109074
0474-8226314
0474-8228455
0477-8586089
0478-8527387
0473-3158059
0483-8331254
0483-8588295
0470-6235141
0479-7525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