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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

  □连雪君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实现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跨越的基础和支撑。然而,较之于城市,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农村都是现代化发展中的短板。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对于内蒙古而言,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发展,农村牧区经济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既面临新的转型发展机遇,也面临新的挑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解决我区农村牧区发展短板和加快农牧业现代化转型发展的关键举措。

  内蒙古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既有全国性的共同特点,也有自身现代化的区情特征。牧区是内蒙古乡村社会重要的构成部分,自本世纪以来,随着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实施,牧区以传统家庭牧场为主导的乡村生产生活模式发生了深刻变化,面临畜牧业现代化转型的需求和挑战。内蒙古地处祖国北疆,有绵延4200多公里的边境线,戍边留守的边民是边境区域生活的特殊群体,承担着国境线区域的安全防控任务,但边境地区也面临着边民人口数量降低、兴边富民产业支撑力度不强、边区社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能力不足的问题。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方针。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实现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而不懈奋斗。在农牧业现代化进程中,既要重视“物”的现代化,也要重视“人”的现代化,还要注重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积极推动农牧业现代化转型。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理念,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以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为乡村产业振兴的总抓手,以实现农牧民共同富裕为总目标,不断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生态保护与农牧业现代化转型协同发展。不断完善农村牧区土地草原“三权分置”制度,保障耕地和草场经营流转权。加强种业建设,提升“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中饲草种植规模和科学化水平,提升农牧业集体合作经济的自主发展能力,在村庄层面降低分散经营带来的草畜矛盾和农牧互补发展的失衡问题。做好产业扶贫政策与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衔接,提高农牧户进入农畜产品大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完善农牧业产业结构链,推动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形成农畜产品生产价值利益共同体,实现经济社会协同发展。

  加强乡村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牧区现代化。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理念,统筹促进地方传统民俗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合,以建设宜居宜业乡村、绿色美丽乡村、文明和谐乡村为目标,推进农村牧区社会现代化发展。乡村建设需厘清“为了谁”和“建成什么样”的问题,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农牧民主体地位,建立和完善农牧民参与乡村建设的治理机制, 深入了解农牧民需求,解决好农牧民急难愁盼问题,从而激发广大农牧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要不断深化自治、德治、法治的“三治”融合发展,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强乡村产业发展、居住格局、公共设施建设、环境整治等方面的规划、建设和管护。充分发挥“三治”融合的治理力量,通过村民议事制度积极听取村民的意愿和建议,发挥德治和法治在具体建设过程中的沟通、规范作用,广泛动员村庄外出务工人员参与乡村建设,建立起乡贤、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多元主体的参与机制,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农牧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实践。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尊重我区乡村社会结构和产业发展的实际,遵循乡村建设的规律,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要突出农牧民主体地位,倡导社会多元主体参与。要充分照顾到牧区和边区的社会建设,满足牧民和边民的生产生活需求,加大对牧区和边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要把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的原则贯穿乡村建设始终,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作者系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内蒙古乡村建设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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