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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学前教育从“幼有所育”到“幼有优育”

孩子们跳起了欢快的舞蹈。
  人生百年,立于幼学。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将发展学前教育列入重要民生工程,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坚持投入先行,财政保障水平有新突破。学前教育经费由2012年的34.58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88.59亿元,2012年幼儿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为6970.70元,2021年增长到14000.57元,涨幅达100.84%。

  坚持破立并举,普惠资源供给有新增加。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截至2021年,自治区公办园数量比2012年底增加1143所,增幅达173.97%。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2012年起设立扶持民办园发展专项资金,指导各盟市同时探索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委托管理、集团化办园等管理模式,多种途径扩大民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增加普惠性学位,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坚持“一园一案”分类治理,逐个攻坚推进。截至2020年底,完成治理313所,办成公办园69所,普惠性民办园244所,增加普惠性学位7.25万个。

  坚持统筹兼顾,教师队伍建设有新发展。自治区实行幼儿园教师编制人员总量备案管理,建立自治区、盟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与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自主实施相结合的教师招聘工作机制。坚持凡进必考、凡考必有教师资格证的原则,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利用“国培计划”加大对幼儿园教师特别是农村牧区幼儿教师的培训力度,2018至2021年累计培训60408人次。

  坚持规范管理,科学保教质量有新提升。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实施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小学起始年级严格按国家课程标准坚持零起点教学。尊重幼儿成长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推广安吉游戏和科学幼小衔接。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完善民办园准入机制,采取市级备案及分类定级制度,完善民办幼儿园年检制度和限期退出机制,开展无证幼儿园治理。

  10年来,全区幼儿园数量由2585所增至4436所,增幅达71.61%;幼儿园教职工由25807人增至87121人,增幅达237.59%;2021年底,全区在园幼儿总数60.4万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5.5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7.57%;全区学前3年毛入园率从2012年的71.72%提升到90.2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学前教育面貌呈现格局性变化,从“幼有所育”向“幼有优育”快速转变。

  下一步,我区将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持续推动实现自治区学前教育补齐短板、公民协调、普惠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让每一个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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