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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抓四个方面15项具体任务

我区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本报1月17日讯  (记者  赵曦)1月17日,自治区新闻办公室在呼和浩特举行《关于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前一段,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领导力持续增强,“八有”“六个好”党组织占比超过80%;服务监管和培育扶持机制更加完善,社会组织结构布局更趋合理,自身活力更加充沛,作用发挥更加突显,获得3A(含)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占参评总数80%以上,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社会组织达到90%以上,稳定和带动就业10万人以上,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达到50家左右,品牌服务项目达到100个以上。

  《意见》从四个方面,明确了15项具体任务:强化政治引领,确保正确发展方向方面,要落实党建工作制度机制、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完善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强化培育扶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方面,要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落实培育扶持政策、加快建立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加强服务品牌建设、加强人才培养激励;强化综合监管,提升依法治理水平方面,要落实行政监管责任、提升依法自治水平、完善监管手段、建立有序退出机制;强化动员引导,提升服务经济社会质量方面,要积极搭建服务平台、鼓励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拓宽参政议政渠道。

  近年来,我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截至2022年底,全区共有社会组织17260家,其中自治区本级1778家,盟市、旗县级15482家,净资产达95亿元,吸纳就业人数近8.15万人,拥有中、高级职称的9300余人。全区慈善组织共188家,其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52家。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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