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传统消费。促进新车消费,活跃二手车交易,加快老旧机动车报废更新。举办内蒙古“美食荟”活动,提振餐饮消费。开展家电消费促进活动,支持鼓励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家政兴农行动,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开展第七批内蒙古老字号认定。
拓展城市消费。支持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赤峰、通辽建设消费中心城市。持续办好“活力内蒙古·乐享消费”主题活动。推进城市消费载体建设,支持第二批自治区级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和第三批自治区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建设。持续支持发展首店经济,引进知名品牌企业,力争新引进品牌首店100家。大力发展夜市、早市、集市消费场景。
激发农村消费。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继续开展试点县评定。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农贸市场,满足农牧民消费升级需求。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促进农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完善农畜产品流通体系。扩大农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扩大县城特别是农村牧区消费规模。
培育新型消费。培育定制、体验、智能等消费新热点,探索发展智慧商店、智慧商圈、智慧餐厅等新零售业态。推动直播电商等新业态发展,努力形成新的消费增长点,培育第二批电子商务共享云仓,实施薯乳肉绒等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电商化改造,力争网络零售额突破600亿元。
吸引境外消费。开展出口转内销和进口促消费活动,支持呼和浩特在城市中心区开设跨境电商、互市贸易进口商品和出口转内销商品展销展示店,通过先期试点,逐步在包头、鄂尔多斯等盟市中心城区布局设店,吸引境外消费回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