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不激不扬,人不激不奋,人才是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因素。今年初,我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激励的若干措施》,涵盖人才引进、人才激励、成果转化、优化服务4个方面共17条措施。其中,在人才激励方面,提出保障专职科研人员拥有充足的时间用于科研、提高青年科技人才承担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项目以及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比例、重点对青年科技人员给予支持、改革人才评价标准和方式、支持用人单位对高层次人才采用灵活多样的薪酬分配等措施,全面增强科技人才活力,充分调动科技人才创新创造积极性、主动性。
此次印发的激励措施针对科技人员在科研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精准解决,靶向施策直达“病灶”,将最大限度为科技人员创造充分释放创新潜力的机制体制环境,从而激发创新火花,提升创新能力。
只有创新才能自强,才能争先。激励措施对评价标准和方式的改革成为为科技人才保驾护航的重要举措之一,是激励人才乐于科研、奋勇争先的稳心“良药”,也是科技发展不断实现跨越的必备条件。相关部门应常做伯乐,善于发现“千里马”,以更加包容的姿态允许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不搞“一刀切”,不唯“成果论”,勇于突破惯例,敢于打破常规,真真实实为科技人才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让人才获得更多实践机会。
此次出台的激励措施,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但不容忽视的是,一项政策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关联各方的联动发力和有效配合,实现从目标任务、人才引育、制度保障等环节的全链条衔接。此外,还要引导科技人员甘坐冷板凳,勇闯无人区,乘势激流勇进,在实践中蹚出“新航道”。
人才是科技创新的第一资源,尊重人才就要推新举、出良策,在人才成长和发展的环境上多做文章,不断激活科技创新“主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