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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交流会在兴安盟召开

  本报兴安8月3日电  (记者  高敏娜)8月2日至3日,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交流会在兴安盟召开。来自北京、上海、吉林、辽宁、山西、黑龙江、内蒙古等省、市、自治区及12个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分享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经验,与会专家作深入点评交流。

  会议指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社会稳定,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要深刻总结经验,坚持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原则,坚守住耕地红线不突破、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深度探索宅基地资格权多种实现方式,围绕“确权、赋权、活权”,打造“三权分置”工作格局,持续深化和规范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工作,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形成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的工作经验,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和智慧。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先后前往乌兰浩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等地,就农村宅基地两项试点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障、有偿使用和使用权流转等方面进行现场观摩、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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