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给了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圆了大学梦。我一定会吸取教训,好好上大学,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近日,带着大学录取通知书、手捧锦旗的晓凡(化名)再次走进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握着检察官的手感激道。
晓凡曾是清水河县的一名高中生。2021年秋季开学后,晓凡被同学嘉嘉(化名)介绍了一份能赚钱的工作——“Q拉”。所谓“Q拉”就是帮助诈骗团伙邀请QQ好友加入固定QQ群,每邀请入群1人,就可以得到10元的酬劳。不到半个学期,晓凡就成了班里的“有钱人”,他的“工作能力”也得到了“上级”的认可,工作积极性也越来越高。
2022年1月,他主动组建QQ群,把身边的同学拉进群完成“上线”交给他的任务,而他也从“个体”转为“代理”,赚取“上线”与“下级”的差价,不到半年时间获利近3万元。此时的他已被利益冲昏了头脑,全然不知已经触犯了法律。同年5月,清水河县公安局的侦查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有在校学生可能在诈骗团伙的利诱下从事帮助犯罪活动。通过突击办案,系统侦查后,办案民警确认,在清水河县某中学确有部分学生被诈骗团伙利用实施犯罪活动,晓凡也因此进入了侦查人员的办案视线。6月,公安机关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对晓凡进行了刑事立案。2023年6月,晓凡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在检察机关办理取保候审时,晓凡惶恐不安地问:“我还能上大学吗?我真的知道错了……”
“办案就是办别人的人生,花季少年涉世未深,我们必须严格审查,更要人性司法……”主办检察官的一席话,让办案团队决定在审查起诉中寻找挽救晓凡的机会。
案件审查中,检察官们发现,晓凡是班长,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同时,办案团队结合晓凡主动上缴违法所得、如实交代犯罪过程、认罪认罚态度诚恳的具体表现,决定以检察听证会的形式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给花季少年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
7月5日,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教育工作者、侦查办案人员等参加听证。检察官阐清案件详情后,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建议。
一场听证会改变了一个少年的命运。7月6日,当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后,晓凡哭着说:“等我拿到录取通知书后,我一定要回来感谢你们给了我新的希望。”
不起诉绝不是“一放了之”,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关注晓凡和像晓凡一样的“迷途少年”。通过检察人员专业的办案能力和专注的社会责任,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教育感化和挽救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