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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充值油卡有优惠”为诱饵诈骗 苏某获刑8年

  □本报记者  郝佳丽

  “朋友,充值油卡有优惠,办卡吗?充值4000元或8500元可以获得5000元或1万元油卡充值额度。充值越多,折扣越大!”近日,因在朋友圈发布“充值油卡有优惠”的诈骗信息,苏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22年初,蒋某在微信朋友圈里经常看见充值油卡有优惠的信息,很是心动,他主动联系了信息发布人苏某。蒋某在第一次充值成功后,尝到了“甜头”,于是又同张某、杨某一起介绍了300余人到苏某处办理油卡充值。然而,油卡充值金额到账的进度越来越慢,面对办卡人的询问,苏某以系统升级等理由予以搪塞。短短一个月,蒋某等人被骗34万元。

  据悉,苏某一直沉迷于网络游戏,为了维持日常的高额消费,他早已负债30余万元。面对压力,苏某找到了一个快速来钱的方法:在朋友圈发布或给微信好友发送“内部渠道充值油卡有优惠”的虚假消息,吸引人来办理油卡充值,将第一个人的钱用来充值游戏账户和个人消费,然后用第二个人的钱给第一个人充值油卡,利用时间差获得资金填补债务漏洞。

  苏某通过朋友圈发布了出售打折油卡的信息后,生意挺好,不断有人付款办理优惠油卡充值。因前期客户的充值额度都能按时到账,他便取得了客户的信任。一传十,十传百,办理油卡充值的人越来越多,从最初的几千元到后来的几万元,更有人主动联系他愿意做他的代理。就这样,400万元的资金源源不断地进入苏某的口袋,其中100余万元被苏某用于充值网络游戏账户和个人消费。

  一个多月后,资金缺口越来越大,预收款和实际充值油卡之间的差额已有100余万元。最终,苏某资金链断裂。2022年3月28日,被害人报警,骗局被揭露。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后,结合该案证据情况,从资金去向、虚假宣传以及逃避监管三个方面加以分析论证,认定苏某在骗取充值款过程中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2023年3月1日,该院以苏某涉嫌诈骗罪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在检察官的努力下,被害人挽回了部分损失。同时,该院为防止此类诈骗案件再次发生,走进社区开展防诈骗宣传活动,提升了群众的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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