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我现在有钱看病了,好事来得太突然了……”日前,辽宁省彰武县四合城镇居民刘某给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干警打来电话,分享了内心的喜悦。
刘某所说的“好事”,是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比对后,发现刘某符合救助条件,并为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2014年2月,刘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重伤,法院判处肇事者赔偿刘某34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肇事者仅支付1万余元后便无可供执行财产。刘某受伤的左腿始终没有康复,生活不能自理,多年患病加上家庭生活困难,使其一度产生轻生的念头。
不久前,刘某突然接到检察干警的电话,说明他的情况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准备启动救助程序调查核实。刚开始,刘某以为遇到了电信网络诈骗,直到警车停到家门口,刘某才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短短数日后,刘某就收到了科左后旗人民检察院发放的2万元司法救助金,解决了他的燃眉之急。
今年以来,科左后旗人民检察院通过办案系统将绝大部分刑事案件的困难被害人纳入司法救助范围,但在交通事故致人身伤害,以及追索赡养费、扶养费等案件中,依然存在被告赔偿能力不足,导致受害人及其家属生活陷入困境的情况,司法救助线索需要通过法院及其他相关部门协助核实,耗费大量人力,且容易遗漏。为此,该院积极构建民事案件司法救助线索筛查数据模型,通过调取同类案件数据,再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掌握的低保户、监测户数据进行比对,主动发现司法救助线索。救助刘某的线索,正是该院运用筛查数据模型发现的。
让数据“说话”,数据模型的运用,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真正实现了“应救尽救”和“不留死角”。今年前三季度,该院已救助13人,共发放司法救助金21万余元。
“我们通过充分运用自行研发的司法救助线索筛查数据模型,使司法救助工作模式发生了根本转变,从过去的‘等案’变为‘找案’,一字之差,不仅是工作方式的转变,更是数字检察思维的充分运用,让受害人第一时间得到帮扶救助。”科左后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殿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