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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

荣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本报鄂尔多斯11月2日电  (记者  郝雪莲)近日,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授牌活动在山东省济南市举办,鄂尔多斯市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这是鄂尔多斯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全国首批战略环评示范城市、“三线一单”试点城市、国家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等荣誉称号后的又一项“国”字号荣誉。

  多年来,鄂尔多斯市持续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把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带领全市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在生态治理实践中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生态建设模式,以一系列有力举措,交出了一份完美的绿色答卷,擦亮全面小康的绿色底色。

  鄂尔多斯市在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之初,就把如何科学布局生态空间、合理设置环境功能区划作为首要任务,高标准编制完成了《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规划(2021-2035年)》《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6个方面36项指标达标,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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