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乳业上市,作为北交所乳业第一股,是内蒙古大力推进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是北交所助力内蒙古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重大突破。”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年初以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围绕8大产业集群16条重点产业链,开展各类延链、补链、强链行动,“扶龙头、推上市、强产业”,鼓励优质合格企业发债,稳步提升直接比重,前11个月企业在公开市场实现直接融资1616亿元,同比增长12%,融资成本下降到2.3%,资本市场逐步凸显出巨大潜力,越来越多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3年前11个月,内蒙古上市公司利用公开市场融资十分活跃,根据万得资讯统计,全区上市公司在公开市场融资达到1549.25亿元(电投能源股份股票增发40亿元,东宝生物、欧晶科技发行可转债9.25亿元,包钢股份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20亿元,蒙牛乳业发行ABS30亿元,伊利股份发行短期融资券1450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全区A股26家上市公司全部实现盈利。上市公司驶入“快车道”,风险防护装上“安全罩”……年初以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为金融服务“五大任务”全力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金融活水。
实施“天骏计划” 夯实资本市场发展基石
9月25日,由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证监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信厅、工商联六部门联合主办,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承办的“内蒙古资本市场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在呼和浩特召开。
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等资深行业专家通过解读资本市场服务民营经济新举措,分享资本市场改革成果的新机遇,带来一场一站式资本服务盛宴。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为资本市场智库专家颁发聘书。会议主办方组织了3场平行分会,面对面为企业进行专场辅导。
“内蒙古将切实发扬‘店小二’精神,用好资本市场顾问合作机制,健全企业上市服务绿色通道,将政策红利不折不扣送到企业手中,用心用情用力为企业上市提供更优质环境、更快捷服务。我们将推动开展千户企业上市培训、百户企业入库培育,通过实施‘千百工程’全力推动民营企业上市进程,开启内蒙古企业上市‘天骏计划’2.0版本。”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保国在会上宣布。
“天骏计划”为内蒙古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蓄积动能!近年来,内蒙古各级政府大力扶持企业上市,实施内蒙古企业上市“天骏计划”,促进优质企业做大做强,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内蒙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数据最具说服力。来自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内蒙古企业上市实现9年来重大突破,4家企业成功上市,实现了境内、境外资本市场,上海、深圳、北京、香港证券交易所多点上市突破的新格局;2022年,内蒙古企业上市继续提速,“天骏计划”加快推进,1家企业在深交所主板上市,6家企业进入上市审核,2家企业新三板挂牌;2023年以来,全区实现2家农业企业(燕谷坊、骑士乳业)成功上市,2家稀土企业(天和磁材、英思特稀磁)通过交易所上市审核,2家企业(双欣环保、久泰新材)上市在审。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发展的支柱和基石,是促进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的微观基础。企业上市不仅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招商引资能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抓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内蒙古正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整体经济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这为资本市场发展提供了宝贵的战略机遇。
趁势而上,内蒙古大力推进企业上市进程,推动企业上市“天骏计划”在2022、2023年连续两年列入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围绕自治区“两个基地、两个屏障、一个桥头堡”建设,全力推进实施“天骏计划”,企业上市打破9年零纪录。
亮眼成绩单的背后是一系列务实工作的有序推进,更是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为推动资本市场取得历史性突破,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推动盟市建立“四个一”工作机制。各盟市成立了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在建立工作台账和服务企业上市绿色通道的基础上,建立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证监局和盟市资本市场合作机制,不断提升地区服务企业上市能力。
为充分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功能,加强对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孵化培育,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指导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起草《内蒙古自治区区域性股权市场培育企业上市并辅助辅导监管业务创新试点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方案》,并报送中国证监会,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落地。
围绕“天骏计划”,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不断提升服务的精准性,有效性。5月7日,自治区2023年第二场政企沟通圆桌会——拟上市民营企业专场座谈会召开。会后,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围绕拟上市企业逐一建立问题清单,重点推进解决。为推动企业上市工作,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证监局、证券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赴12个盟市调研,逐一推动指导企业上市进程。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还会同网信办、证监局建立拟上市企业网络舆情会商分析研判处置机制。7月11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证监局举办拟上市重点企业高管培训班,邀请网信办就开通“拟上市企业网络侵权受理处置快速通道”进行政策解读,邀请公安厅就“打击网络水军、舆情敲诈、行业内鬼和数据黑企”进行专项政策解读。
顶层设计指引,交流合作推进。今年,自治区党政代表团考察访问深交所,自治区政府先后与北交所、深交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7月11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证监局联合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在呼和浩特共同举办内蒙古资本市场服务月活动。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走访服务全区12个盟市49家重点拟上市企业,实地指导解决企业上市障碍,助推企业上市进程。为加强资本市场人才交流,该局还先后组织包头、乌海、阿拉善、赤峰、呼和浩特、呼伦贝尔、通辽、乌兰察布金融办8名干部在沪深北证券交易所跟岗学习。
“下一步,2家企业准备向沪深交易所申报上市申请,4家企业准备申报北交所上市申请。全区18家企业进入上市辅导备案,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实现上市辅导企业零的突破,上市辅导备案企业实现历年最多;正在开展千户企业上市培训、百户企业入库培育工作,‘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企业上市梯次格局不断深化。”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做好到期日管理 推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把民族团结、边疆稳固、社会稳定的“铜墙铁壁”构筑得更加牢不可破、坚不可摧,在防范化解资本市场风险方面,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勇担使命、奋力作为。
“近年来,内蒙古持续优化资本市场发展环境,不断提升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经济发展能力,积极推动私募投资机构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协同发展,不断提升资本市场支持自治区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效能。”内蒙古证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据统计,截至10月底,全国私募基金(含区内机构)累计投资内蒙古项目666个,投资总额2036.58亿元,在投资本金1466.36亿元。其中,区外机构在内蒙古投资项目数量和规模是区内机构投资的5倍。在投企业主要分布在计算机、半导体、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航天军工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超八成投资项目为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初创科技型企业。
围绕做好债券兑付工作,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了全区信用债风险防范处置协同工作机制,对年度到期债券建立台账,对债券兑付实行到期日管理。将自治区全年到期的公司信用类债券兑付建立台账,印发给监管部门、各盟市和发债主体。协调债券监管部门、属地政府在建立债券到期台账的基础上,根据债券到期时间先后进行管理,即对摸排出的风险兑付债券,在债券兑付到期日前90天,召集相关部门和机构协商化解措施,研究制定预案;在到期日前30天,跟进发债主体兑付资金筹备情况;在到期日前3天,跟进发债主体是否将债券兑付资金汇集到指定账户。
点上攻坚,面上结果。截至11月末,全区市场主体已按时足额兑付42只(不含短融)合计250.2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连续64个月未发生信用债券违约。截至11月末,全区实现直接融资4574.48亿元,同比增长60%,融资成本由2020年的直接融资平均利率5.44%,降到了平均融资利率2.3%左右,为发债企业减少财务成本1亿多元,为自治区债券市场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信用环境。
10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各负其责,有力有序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我们将严格贯彻落实《意见》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推动相关工作有序开展。”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说。
压实各方责任,切实做好到期债券兑付。压实发债企业主体责任,及早制定债券资金兑付方案。压实公开市场债券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及时做好风险研判和预警。压实盟市属地责任,及时协调风险化解工作。持续做好债券兑付到期日管理,发挥“两只基金”功能作用,有序化解企业流动性风险,切实维护自治区资本市场来之不易的信用环境。
鼓励优质合格企业利用公开债券市场募集资金,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绿色债券、公募REITs等工具融资。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严格控制加杠杆行为,发债一定要按时偿还”的风险和诚信理念,切实做到高质量发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