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区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的一个缩影。
“八五”普法以来,我区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针对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的目标要求、方式方法等特点,明确各项任务、工作措施、标准时限,让重点普法对象学起来、用起来,不断提升公民的法治素养。
在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方面,发挥领导干部学在前、作表率作用,组织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3.6万次,领导干部法治讲座1.7万场;全区领导干部参加现场和网络旁听庭审6万余人次,进一步加强学法用法有效实践,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在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方面,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纳入总体教学计划,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发挥课堂主渠道和校园主阵地作用,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体验式、互动式学法用法活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开展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
在加强社会公众学法用法方面,持续开展“法律进农村牧区”“法律进社区”活动,根据农牧民、妇女儿童、老年人等不同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维权能力;各地各部门采用“流动宣讲车”“文艺宣传队”等形式送法下乡,大力宣传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婚姻家庭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农牧民法治意识。
自治区司法厅将继续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让学法人数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学法用法意识深入人心,公民法治素养持续提升。(郝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