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银行内蒙古分行结合实际制定《员工“八小时以外”行为管理实施细则》,对员工“八小时以外”的行为规范、请示报告程序、监督管理流程及责任追究落实等进行了详细规定,进一步明确监督内容、方式、机制。《员工“八小时以外”行为管理实施细则》深刻汲取行内外有关案件教训,创造性地总结提炼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如:每年以不低于50%的覆盖率开展员工家访,随机点名、缩短告知时间;每年组织开展2次员工问卷调查式背对背互评,鼓励员工互相关注、互相监督,及时报告异常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员工思想分析会议,由各处负责人在与员工经常性谈心谈话基础上,轮流汇报员工思想状况、行为状况;加强客户廉政走访,要求每年覆盖率达到存量客户30%、新增客户100%;严格出行报备,员工因私离开呼和浩特市均需履行审批手续;加强与公安机关、司法部门联系,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无犯罪记录查询。
通过以上管理措施,进出口银行内蒙古分行全面掌握员工表现情况,切实增强员工自律意识,全面掌握干部员工思想动态,为监督管理员工“八小时以外”布局定位、形成合力。后续,分行将从实际出发,继续充分发挥各类力量,形成“八小时以外”的有效监督,使全体员工做到“规避廉洁风险”像“规避安全风险”一样,形成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