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专项检查着重核查农资企业的生产销售记录、产品检验记录、合格证及产品相关标识标注等关键要素;检查生产销售企业是否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是否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两个规定”等;向农资生产销售单位开展宣传教育,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其强化责任意识,自觉守法、诚信经营,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对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难点,执法人员进行质量帮扶服务指导。同时将化肥、农膜等农资产品列入《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组织开展产品抽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