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2019年5月22日,寇某向张某出具欠条一张,欠条载明:今寇某欠张某空心砖190型×190型×390型388立方米,寇某署名欠砖人并捺印,欠条上原有的“×180元/立方米=70000.00元”字样被划掉。后张某以寇某未支付其7万元货款为由,将寇某起诉至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而寇某称,当初寇某给张某提供材料炉灰渣子,张某无法支付寇某货款,提出用部分产品抵顶欠款,寇某无奈从张某处拿了部分空心砖,后经双方结账发现寇某多拿了388立方米空心砖,寇某应返还多拿的空心砖,而非支付欠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张某主张被告寇某欠款7万元,并以被告出具的欠条主张该权利,而该欠条中明确载明寇某欠砖具体为388立方米,“×180元/立方米=70000.00元”字样已被笔划掉,且被告寇某落款署名为欠砖人。该欠条仅能证明被告寇某欠原告张某388立方米空心砖的事实,无法证明被告寇某欠原告张某7万元的事实,即被告寇某作为欠砖人,其与原告张某存在返还空心砖的权利义务关系,而非支付原告张某7万元欠款,驳回原告张某诉讼请求。
【说法】
法官介绍,本案中,寇某向张某出具欠条一张,并署名欠砖人,该署名明确表明双方之间存在返还原物的权利义务关系,张某据此要求寇某支付货款的诉讼请求因缺乏相应证据,而被法院依法驳回。该案充分说明欠条署名落款的重要性。一般来说,在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落款署名什么,就应当相应给付什么,即通俗所讲的“署啥还啥”。
法官建议,在打欠条时应正规书写,其中必须注明当事人信息、欠款具体事由、欠款金额或所欠内容、还款期限、利息及违约责任、署名及日期等,避免因欠条书写不规范、内容模糊、约定不明等原因,造成个人合法利益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