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集中了人们的集体认知,更是文化转化为文明的产物。敖汉旗作为北方旱作农业的代表地区,被世界粮农组织授予“旱作农业系统”之美誉,因之而衍生的“旱作农业民俗”被列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是敖汉人适应自然、依靠自然、尊重自然的经验总结和智慧结晶,是文化自信、文化自觉的生动体现。是对“兴隆洼文化”先民经过千年的精神洗礼,所形成的生态和农业文明的继承与弘扬。
旱作农业民俗是宝贵的文化遗产,经过百代千年的传承总结,成为文化史的化石级珍品。敖汉人在生产、生活之余,认真挖掘民俗文化,进入沉浸式交流与思考,多少民俗闪烁着文化的华光,照亮未来的美好生活与精神遵从。体现的正是文化所具有的:植根于内心的修养,无须提醒的自觉,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为他人着想的善良的特性。
这些旱作农业民俗带着先民对自然的敬畏和精微的观察与总结,成为人们喜闻乐见、凝聚人心、易于口口相传的文化精华,流传至今,突显的是生态文明思想在内蒙古人民心中根深蒂固的重要地位,家国情怀呼之欲出,生态情感跃然其间,旱作农业民俗文化魅力超然,可谓古韵发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