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以下债权的受让方,现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立即向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前述债权资产明细如下:
本金 50,913,890.07 50,913,890.07
暂计算至(2024年6月15日)
单位:元
担保方式
抵押+担保
五级分类
损失
客户名称
内蒙古福禾豆业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利息
117,509,258.28
117,509,258.28
垫付费用
321,800.00
321,800.00
债权总计
168,744,948.35
168,744,948.35
备注:以上债权项下利息(含罚息、复利)以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为准。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联系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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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