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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两项地方标准8月10日起实施

  本报8月10日讯  (记者  李国萍)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获悉:8月10日起,由我区起草并批准发布的《专利预审质量管理规范》《生物领域发明专利预审申请文件撰写规范》两项地方标准实施。

  《专利预审质量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涵盖人员管理、预审流程质量管理、评价与改进等方面内容。通过明确专利预审员资质要求、规范预审流程中的各个步骤以及建立严格的质量评价与改进机制,提升申请主体专利撰写质量,提高授权专利稳定性,确保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的先进性、适用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为内蒙古专利预审工作提供清晰、统一的操作指南。

  《生物领域发明专利预审申请文件撰写规范》地方标准涵盖专利预审申请文件的基本要素,并对生物领域发明专利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专利代理委托书等关键部分作了具体规范要求,还对涉及遗传工程的发明、微生物的发明等作了具体规定。通过规范相关文件的结构、内容及格式,完善生物领域发明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的标准化流程,为生物领域相关单位提交发明专利预审申请时提供参考。

  两项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优化专利预审流程,以此推动专利预审服务更加科学规范、公平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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