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现场,法官以法律为准绳,向常某详细释明民法典中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的条款,明确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人大代表则以“乡邻情”为切入点,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耐心调解,各方最终圆满达成调解协议。
“人大代表+法院”激活多元解纷新动能。2023年10月以来,突泉县人大联合突泉县人民法院探索实践“人大代表+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在这一过程中,人大代表们充分发挥“桥梁纽带、模范带头、民意疏导、法治宣传、监督推动”五个作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突泉县委坚持把做好人大代表参与诉前调解工作作为提高党委执政能力和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定期了解工作进展,保证各项工作整体有序推进。突泉县人大和突泉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为组长,副主任和法院院长为副组长,县人大、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以及乡镇人大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精心部署指导,统筹谋划推进。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减少诉讼成本,先后在法院、乡镇法庭等成立了17个“人大代表诉前调解工作室”。针对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在案件受理前向当事人明法析理、说服疏导,引导当事人在诉前化解纠纷。
一支懂法律、善调解、会做群众工作的调解队伍才能更好地服务群众。为做好调解工作的知识储备,突泉县人大与突泉县人民法院先后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开展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岗前培训,熟练掌握调解工作的案件甄别、引导分流、依法调解、司法确认、跟踪回访等全流程,系统学习调解的技巧,增强调解工作的理论水平。此外,还通过发放调解工作法律知识工具书、经验交流等方式,促使人大代表调解员在掌握基本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提高运用法理情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按照法定程序,各级代表在参与调解中,严格坚持依法、公平、公正,结合案情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倾心调解,确保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突泉县人大通过入户走访和电话随访等方式开展调解回访,跟踪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当事人态度有无反复以及对案件处理的满意度等,并认真听取群众对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切实提升调解成功率。
为了扩大调解工作群众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突泉县人大联合突泉县人民法院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及时宣传多元化解典型案例。实践证明,“人大代表+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将代表工作与社会治理相融合,最大限度整合了司法、民调等各类调解资源,满足了多方当事人调解多样化的需求,推动了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王天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