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建立春运春节专项协同机制,及时共享监管信息及应急部门许可的合法批发、销售烟花爆竹企业名录(含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烟花爆竹短期经营零售许可、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以名录为核心和突破口,溯源找准监管重点,做到全覆盖。重点针对危货电子运单、车辆合规性检查、车辆技术档案及台账监管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负责运送烟花爆竹的运输企业如实完整地填报电子运单,实现运输信息可追溯、可核查。
在执法监督层面,要求一线执法人员尽量采取“线上核查+线下抽查”模式,线上核验运单填报真实性、完整性,线下核对运单与实际货物、车辆信息一致性,严厉查处未填运单、虚假填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核查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安全设施有效性、标识张贴及相关车辆档案,核验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与专项培训考核情况。各综合执法支队应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国省干线公路等重点区域加强检查,通过定点值守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无证运输、超量运输、不合规车辆运输等行为,严守运输安全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