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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发展医育、医养结合服务

  新华社北京1月28日电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发展医育、医养结合服务。”这是基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人口少子化、老龄化形势作出的针对性部署。

  发展医育、医养结合服务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医疗机构充分利用专业技术优势,与托育或养老机构形成紧密的业务指导和签约服务关系,或者医疗机构直接办托育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实现医疗托育、医疗养老融合发展,并带动区域内相关服务协同发展。目前,北京、河北、安徽、湖北、浙江等地探索开办更加紧密的医育、医养联合体,呈现出较好的社会效益,成为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和扩大服务供给,促进托育、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

  “十五五”时期是提升托育、养老服务质量的关键时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好发展医育、医养结合服务的路径和措施,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第一,加强支持措施的部门协同,多渠道扩大有效供给。加强发展改革、财政、教育、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医保、中医药、疾控、药监等部门协同配合,加强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完善支持性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在市县区域内持续发展普惠性医育、医养结合服务,不断满足居民基础性、兜底性服务需求。探索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优化资源配置,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的积极作用。

  第二,组建多方参与的协作服务网络。推动区域内不同医疗卫生机构作为成员单位,加强资源共享、业务协作,构建上下贯通、高效协同的服务网络。其中,疾控机构指导托育、养老机构建立疾病预防控制制度,加强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宣传培训。妇幼保健机构加强托育机构婴幼儿常见病、多发病防控措施宣传,定期开展巡诊巡查,为儿童提供全面系统的健康服务。中医医院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承担急危重症救治、转诊等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挥日常健康指导作用,承担慢性病管理、转诊衔接、医疗康复护理等职责。托育机构、养老机构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开展服务。

  第三,建立责任明晰的运行管理机制。根据当地实际和工作需要,可探索组建紧密型联合体、相对独立的业务协作网等,以不同形式开展医育、医养结合服务。根据不同组建形式,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牵头单位、成员单位权责清单,探索适宜的运行管理机制。医疗机构直接举办托育或养老机构的,按照隶属关系加强运行管理,确保服务良好、运行安全。

  第四,与医联体建设共同推进。发挥医联体医疗资源优势,将医育、医养结合服务与医联体建设共同推进,建立上级医院医生、护士定期到有关机构下沉服务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做好成员单位之间的疑难会诊、上门巡诊、健康管理、业务交流、人员培训等工作,做好医疗与托育、养老服务的有序衔接,为儿童、老人提供优质安全高效健康服务。

  第五,筑牢服务安全底线。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规范各部门的监管职责、监管形式和监管频次等,形成全流程监管合力。依法对实体运行的医育、医养结合机构实行行政审批或备案,建立健全信息公示、质量评估制度,把好入门关和服务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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