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筑基,构建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四梁八柱”。内蒙古自贸试验区作为制度型开放的前沿阵地,要适应国际经济治理格局的演变发展规律,坚持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动态化、标准化、国际化、法治化的国际贸易规则对标制度机制。要借鉴近年来我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最新成果、典型实践案例和改革试点有效经验,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开展大胆探索,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更高标准自贸试验区。要探索建立片区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综保区货物“即到即登即入”、企业登记“数智表单”、跨境电商进出口退货“一站式”监管服务、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集成创新等新模式,发挥制度的引领规范作用。要修订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建设飞地园区、建立碳资产监测监管模式,创新生态环境正负面清单,实施多联运输“就近审核”“就网审核”,简化银行业保险行业市场准入,推进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全方位构筑自贸试验区制度“四梁八柱”。
积聚资本,激活产业发展“一池春水”。充分利用制度优势和政策红利,让内蒙古自贸试验区成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强磁场”。要立足产业发展布局,为自贸试验区资本运作提供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和产业支撑,推动内蒙古与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东北三省等区域形成“功能互补、产业协同”,助力产业转型发展。要采取“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自由贸易”政策组合拳,切实为国内国际经营主体减负松绑、降低成本。要通过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定进出口征税商品目录和货物流通税收等政策,降低原材料进口及企业运营成本,吸引高新技术、现代物流及离岸贸易等产业集聚。依托呼和浩特、满洲里、二连浩特三个片区,立足各自区位与产业优势,努力建成投资贸易便利、创新生态良好、优势产业集聚、国际交往活跃的高水平自由贸易园区。
完善格局,打通双循环大动脉。从“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视角看,未来内蒙古自贸试验区将与其他区域形成“错位互补、链条联动”的新格局。呼和浩特片区可凭借“零关税+加工增值免关税”的独特政策优势,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先进制造业和长三角地区高端产业集群,筑牢产业技术根基,积极培育现代服务业,打造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核心枢纽。满洲里片区可凭借开放政策和通道优势,通过重点发展落地加工、跨境旅游等特色产业,打造辐射东北亚和欧洲的重要窗口。二连浩特片区可凭借各类开放平台优势,重点发展一般贸易、服务贸易等特色产业,打造中蒙俄经济走廊的重要枢纽、与周边国家友好合作的示范样板。
优化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流营商环境是扩大高水平开放的重要支撑,也是决定自贸试验区建设成败的重要因素。要把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作为核心竞争力,推动诚信建设与自贸试验区建设深度融合,加快建设自由便利、公平有序的市场化营商环境,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开放融通的国际化营商环境,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全国一流的生态环境,以不断优化的营商“软环境”增添自贸试验区国际化成色。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借鉴和汲取海南自贸港以及其他自贸试验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修改完善相关政策举措,努力打造投资贸易新高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