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校严禁假期组织学生到校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禁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老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或诱导学生参加本人、他人或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各地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严肃纪律要求,严肃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培训机构兼职行为。公开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督查,对顶风违纪的学校和教师,依规依纪严肃查处通报。
各中小学要利用假期做好家访工作。重点关注本校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监管缺失学生家庭情况,帮助其规划假期生活,加强对监管缺失学生的关心照顾,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履行关爱保护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