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公租房租户吕某,租赁公租房后,不续交房租,也不退房。为此,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经营管理处将吕某诉至玉泉区法院。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呼和浩特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如今合同履行期限已届满,双方不存在租赁法律关系,法院判决被告吕某立即搬离房屋、恢复原状,并支付拖欠房屋租金、利息及违约金,共计1万余元。
然而,判决生效后,被告吕某不理会法院判决,极力逃避执行,执行法官多次登门寻找吕某,都未能找到其踪影。为维护司法权威,充分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8月17日,执行法官在吕某租住地张贴执行公告,严厉警告吕某10日内如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强制腾房并将其依法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