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速调整路段及标准:
1.绥满高速公路(G10)查巴奇鄂温克民族乡至海拉尔东段(K948~K1231),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限速值由100公里/小时调整至120公里/小时;
2.丹锡高速公路(G16)元宝山(蒙辽界)至赤峰南段(K502~K542),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限速值由100公里/小时调整至120公里/小时;
3.大广高速公路(G45)下洼(赤通界)至茅荆坝(蒙冀界)段(K703~K972),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限速值由100公里/小时调整至120公里/小时;
4.京藏高速公路(G6)兴和(蒙冀界)至集宁段(K248~K337),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限速值由100公里/小时调整至110公里/小时;
5.呼北高速公路(G59)呼和浩特至杀虎口段(K0~K90),其中K0~K40段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限速值由100公里/小时调整至120公里/小时,K40~K90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限速值由80公里/小时调整至100公里/小时。
上述路段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参数已同步进行调整。
特殊路段限速要求:
上述路段沿线枢纽立交、事故多发路段、技术指标受限路段、特殊气象影响路段、特大桥及隧道路段,限速值以现场设置限速标志为准。广大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密切留意沿线标志、标线变化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