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呼和浩特市要推动社区与专业化物业管理项目、业委会(物管会)“交叉任职”覆盖率达到100%。深入推进“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市、旗县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常态化到社区报到,进小区、进楼栋、进业主微信群,实现楼栋长、单元长岗位认领“全覆盖”。
新选聘物业企业的小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范本)》签订合同,业主对照1-5级标准“点单”确定服务内容,企业按照约定提供“菜单式”服务。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内容不完善、权利义务不明确的小区,参照《物业服务合同(范本)》,依法依规补充完善合同条款,从源头上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对于自主管理小区,街道(乡镇)每半年开展一次满意度调查,满意率不足60%的,指导业主选聘物业企业接管。业主大会、业委会(物管会)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收费标准进行综合评价,鼓励业主与企业通过“自主协商”方式,综合考虑服务内容、运营成本等多方面因素,确定或调整收费标准,有效解决“质价不符”问题。
推动物业企业“晒服务”,公示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合同履行、投诉处理和小区治理等情况;推动物业企业、业委会(物管会)“晒收支”,公示公开物业费用、公共收益收支等情况。年内实现专业化物业服务小区“双晒”覆盖率达到100%。
针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分散、服务低效、资源不足等问题,通过“整合区域”“多区联聘”“核心业务托管”等综合性举措,引进综合实力强的物业企业进行管理,提升区域物业服务质量。市四区要培育大型骨干国有物业企业,采取“以大带小”“新旧搭配”“公建+住宅”等模式,依法依规接管一批体量小、基础差、问题多的小区,打造标杆物业,破解老旧小区规模小、服务差等问题。
推动物业服务问题“码上办”全覆盖,在小区出入口、单元门厅等显著位置规范张贴“有事扫码报、物业马上办”二维码,业主扫码反映物业管理问题,物业企业、社区、街道(乡镇)、水电气暖通信等专营单位及时“应哨”处办。
对12345接诉即办平台物业投诉实行分级督办机制,每月投诉20件以上小区由属地住建部门挂牌督办,街道包联解决;每月投诉40件以上小区由属地政府挂牌督办,属地处级领导包联解决;每月投诉60件以上小区由市住建部门挂牌督办,属地主要领导包联解决,并指派专人驻场盯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