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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7万惠农补贴款足额发放

  □本报记者  郝佳丽

  “我们的惠农补贴款终于拿到手了,这还得感谢检察官的帮忙!”日前,乌兰察布市部分旗县农户拿到惠农补贴款后,对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官深表感谢。

  今年8月,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在办理废旧农膜危害铁路交通安全和污染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时发现,乌兰察布市部分地区行政机关未将国家拨付的农膜补贴资金按时足额下发至当地农户手中。结合初步形成的证据链条证实,这些行政机关未及时发放农膜专项补贴款。对此,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于9月12日依法立案。

  检察人员在调取证据过程中,发现该市9个旗县区存在此类问题。为了保护国有财产,确保国家惠农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同步在全区铁路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国有财产保护专项行动。

  经检察人员走访调查自治区农牧厅、乌兰察布市相关部门,证实内蒙古地区2022年度的农膜专项补贴资金,已按规定通过自治区农牧厅的专款账户拨付到各盟市相关部门,各盟市也遵照执行发放到各旗县区。依据相关规定,各旗县区应该将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在本年度发放到农户手中。经依法调取各类补贴标准的规定、文件,财政部门拨付补贴的相关文件等证据后查实,该市9个旗县区截至9月底,仍未落实相关法律规定和自治区农牧厅的政策要求。

  随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通过案件磋商、圆桌会议、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等形式,多次与各旗县相关负责人释法说理、案件磋商,对不能积极履职的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各行政机关及时足额发放农膜补贴款。截至目前,2507余万元农膜补贴款已全部下发至各地农户。

  监督保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是国有财产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办案的一个重要方面。全区铁路检察机关将加强国有财产的保护,在保障民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同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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