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向居民推销燃气配件,这种现象在许多地方都出现过,上当者不在少数。与大多此类不法分子经媒体曝光后,选择了销声匿迹不同的是,临河区这帮燃气“李鬼”作案频繁,并且延续已久。早在2012年,就有媒体报道,有人在临河区冒充腾洁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上门给用户安装燃气探测仪。在此后的2016年、2017年,相关报道仍然见诸媒体。每次曝光都附带有燃气公司的澄清与告诫,并公布他们上门服务的正规程序,可时至今日,“李鬼”们仍旧活跃在临河区。
从现状看,仅靠提醒居民加强防备这个手段,很难遏制“李鬼”们的嚣张气焰,远不如主动出击来的效果显著。对这种毁坏己方信誉、扰乱市场的行为,燃气公司不应止于澄清,应该报警与警方一道揪出“李鬼”予以惩治。这样一来,既维护了企业形象和市场正常秩序,也保障了业主的切身利益。
文/南 木 画/沈海涛
电动车闯红灯担全责是堂普法课
文/卞广春
“交警同志,这种情况下对方一点责任都没有吗?!”近日,一则视频在网络上走红,视频中面对交警的定责,一男子一遍一遍地追问。据报道,该视频来自3月31日在浙江省金华金东区康济南街与丹溪东路交叉口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自南往北闯红灯进入路口后,与自西向东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人章某受伤。最后交警给出的认定是电动车驾驶人负全责。
在一般印象中,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是不是机动车导致的,机动车多半都要承担相关责任。然而,这起事件说明,在交通法规面前,并没有弱者强者之分,只有守法与违法之别,非机动车闯红灯导致交通事故,同样也要承担责任。
诚然,在道路交通环境下,与机动车相比,非机动车骑车人或行人永远是弱者。因此,非机动车、行人与机动车发生碰撞以后,也很容易让人对非机动车、行人产生恻隐之心。即使机动车根本没有违法,也希望能让机动车承受一定的责任,以弥补非机动车当事人或行人在事故中受到的伤害。
交警“教科书级”回复电动车一方的短视频走红,对普通百姓的习惯性认识是一个意外的冲击和回应。电动车驾驶人受伤,因为违反交通法规要负全责,机动车依法行驶不承担一点责任,颠覆了许多人头脑里的固有认识,受伤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会有些委屈甚至不服,但其警示意义却很大。
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警执法只有一视同仁,既依法处罚各类违法交通行为当事人,又不对非机动车、行人法外开恩,才能逐渐培养所有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