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期间,巡察组将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自治区党委、公安部党委、公安厅党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着力发现各级公安机关党委政治站位不高、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措施不实、责任落实不力等方面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存在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及黑恶势力的幕后“保护伞”,特别是公安机关内部涉黑涉恶的领导干部和民警。
巡察期间,举报者可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寄送书面材料等方式与巡察组联系。
联系电话:16604816295 6699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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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箱设置地点: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大门西侧
巡察组接访地点: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大门西侧信访接待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