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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开患者转诊的绊脚石

  文/罗志华

  南昌市民张华(化名)的母亲在当地某三甲医院确诊黑色素瘤,于是张华为母亲申请转诊到北京的医院治疗,但在办理转诊过程中,张华遇到了种种绊脚石。

  假如患者没有办理转诊,自己跑到大医院或外地医院就诊,轻则报销比例降低,重则要全部自费。

  张华面临的第一块绊脚石,是转诊规则不清、程序繁琐。不仅张华母亲在当地住院的医生不知道如何办理转诊,连医务科也表示“未办过转诊,只能办出院”。后来张华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才得知,办理转诊需先申请,再按照流程通过医院相关科室、医务科等审核、盖章,最后到医保部门盖章确认。

  转诊面临更大的绊脚石,是医院不愿意转诊。比如在张华母亲的案例中,患者转诊后去异地就医,产生的“可报销费用”由转出医院先行垫付,而医院担心垫付后无法通过医保局审核,担心在资金方面“吃亏”。

  此外,转诊还面临其他潜在的难题。比如,转诊的技术标准不明确,医生的自由裁量权很大,也可能将需要转诊的患者拦阻下来。在部分医生看来,大家都是三甲医院,尽管技术存在差异是事实,但至少级别上平等,医生碍于面子或为了提升本地诊疗水平,也可能希望患者尽量不转诊。

  转诊需求巨大,且随着分级诊疗制度的健全,需求会越来越大。这其中,既有因病情复杂或危重,需要向上向外转诊的,又有因病情稳定需要向内向下转诊的。很多医改举措,就是为了促进患者合理有序流动,在区域内外、医联体之间的不同医院之间,进行合理的转诊。因此,针对患者转诊这个问题,应该尽早研究更加详细的对策,出台更科学合理且易操作的细则,让真正需要转诊的患者,不仅能如愿以偿,而且转诊过程也更为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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