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我通辽市通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将我公司对您拥有的因您拖欠我公司资产转让款产生的债权168138.75元依法转让给通辽发电总厂有限责任公司,您应当就上述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和其他一切费用向债权受让人通辽发电总厂有限责任公司清偿,特通知您知悉,望您尽快向通辽发电总厂有限责任公司清偿全部还款义务。
通知人:通辽市通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