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戚先生介绍,2月7日,也就是正月初三的下午,两个小孩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把他停靠在小区的一辆金杯客货两用车引燃了,车的部分外壳部件被烧毁(如图)。戚先生说,当时他们全家都不在乌海,2月10日回来后发现车被烧坏了。事故发生之后物业并没有及时通知他。
戚先生拨打了110报警,乌海市刑警大队的民警到现场调查情况时,物业方面提供的影像资料是几百米远的一个监控所拍到的画面,看到是两名儿童在戚先生车辆附近燃放烟花爆竹,导致他的车被引燃。
“当时车前堆放了一些废弃硬纸板,是一老人从垃圾堆捡的堆放在那儿的。我询问时,老人也承认是因为烟花将硬纸板引燃导致我的车被烧。物业方面称离事发地最近的监控老化损坏。”戚先生表示,经过评估,他的车要完全修复需要花费8000余元。
记者随后致电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戚先生的车确实是被两名儿童燃放烟花时烟花窜入车底引燃了部分塑料部件,当时事故车辆跟前并没有任何垃圾堆放。这位负责人表示,物业方面会尽力配合戚先生和警方进行事故取证,但对于此次事故,物业方并不负担任何责任。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当时出现场的一位民警,这位民警表示,事故相关调查工作已经移交给乌海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其他相应中队处理,目前正在进一步取证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