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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府交警:行人违法罚10元 非机动车罚20元

  3月28日上午,在文庙街,短短1个多小时,就有10多人交通违法。摄影/本报记者 艾文涛
  交警开具罚的款单
  新报讯(记者  艾文涛) 3月28日,经过前期大量的宣传教育工作,首府交警开始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行人违法罚款10元,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罚款20元。

  当天上午,玉泉区交管大队景区中队的交警在大召附近的文庙街执法时,短短1个多小时,就有10多名行人和非机动车骑行人因交通违法接受了处罚。“您好,请下车,您交通违法了……”10时许,一名骑着电动自行车的男子被交警拦下,“请您先出示身份证,我们要进行比对。”随后,交警使用配发的LTE对讲查询一体机核实违法行为人的身份证信息,核实无误之后,交警利用警务通当场开具违法处罚告知单,利用3G迅速上传。罚单一式两份,交警将其中一份交给了被处罚人,并告知其在15天之内到市区交警各个处罚点或者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缴纳,如果逾期未缴纳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不超过罚款本金),甚至影响个人信用。

  记者在现场看到,交通违法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骑行人都能够积极主动配合交警执法,有的虽然没带身份证,但是只要说出身份证号或者姓名,交警也可以通过模糊查询完成个人信息的比对与录入。有的骑行人甚至还不知道自己违法了,当交警讲明其违法事实后,被处罚人都表示愿意接受处罚。采访中记者发现,交警这样执法不仅能够治理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乱象,而且通过比对身份信息可以发现网上在逃人员或者吸毒人员等其他违法人员,真正发挥一警多能,维护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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